来源 : 本院
日期 : 2021-07-16
党总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为院职能部门,在院总支和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 2、负责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3、负责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负责文化建设工作。做好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做好文明创建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构筑各类文化平台。 6、负责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抓好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 7、负责配合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8、负责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排查摸底, 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9、负责接受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处理本院人员的上访和信访;接受外部人员对有关行风、作风、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投诉。 10、负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或违纪行为的查处。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