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
日期 : 2019-11-20
伤害类型 | 伤害状态 | 产品名称 | 伤害发生的可能 |
物理性质伤害 | 钝器造成的擦伤 | 自行车 | 自行车闸把的固定螺丝外露螺纹过长,消费者在正常骑行、搬运或维修该产品时,肢体触碰螺钉突出部分,造成擦伤或挫伤。 |
钝器造成的挫伤 | 儿童书桌 | 书桌面板四角倒圆半径8mm,小于标准要求的10mm,当儿童身体失衡时,会产生身体与书桌面板四角发生碰撞,导致挫伤等伤害。 | |
钝器造成的挤压伤 | 儿童餐椅 | 儿童在使用该产品时,由于桌面强度不够,造成儿童肢体挤伤、压伤或者因零部件断裂产生的毛刺、锐利边缘以及缝隙对儿童产生刺伤、割伤、挤压伤等意外伤害。 | |
锐器造成的切割伤 | 儿童书柜 | 书柜高度在1600mm以下区域的玻璃部件容易因外力(如撞击等)引起意外破碎,给儿童造成割伤、划伤等严重危害。 | |
锐器造成的穿刺伤 | 学生童伞 | 伞骨伸入珠尾的深度为11.13mm,小于标准要求的15mm;结合牢度9.5N,小于标准要求的25N,伞骨伸入珠尾的深度过浅,伞珠尾与伞骨结合牢度不够,珠尾易被儿童扯脱导致细长且尖锐的伞骨端外露,导致戳伤。 | |
空气净化器 | 器具结构带有暴露的自攻螺钉尖端,消费者在清理或其他维护时,可能被尖端刺伤或划伤。 | ||
窒息 | 婴儿床 | 塑料袋平均厚度0.010mm,小于0.038mm的国家标准要求,且无相关警告语,可能造成儿童窒息。 | |
体内异物 | 婴儿内衣 | 婴儿精梳棉内衣三件套的纽扣抗拉强力不够,易脱落,会被婴儿抓起咬住后放入口鼻耳等器官中,造成婴儿窒息的危险。 | |
中性笔 | 笔帽可完全通过环形量规,且通气面积和通气流量不足,消费者尤其儿童不慎将笔帽咽入时,笔帽完全堵塞器官而出现窒息的危险。 | ||
高温物质烧伤 | 移动电源 | 在移动电源内部发生短路或其他原因出现燃烧时,由于产品外壳的防火性能未达到V-1的要求,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火灾。 | |
高温物质烫伤 | 塑料杯 | 杯子的负重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当产品中倒入热水或热饮,消费者手持塑料杯,产品易变形,热水、热饮可能溢出或泼出,导致烫伤。 | |
电水壶 | 电水壶烧水时手柄温升过高,消费者在用手握持时,手会被烫伤。 | ||
电击伤 | 角向磨光机 | 角向磨光机电源线的实测截面积为0.49mm2,小于标准要求,会导致电线发热、起火、漏电及触电危险。 | |
视力损伤 | 树脂镜片 | 镜片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和柱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将直接导致消费者使用的树脂眼镜不能满足处方要求,不但达不到矫正视力的目的,而且危害消费者视力健康,反复佩戴或长期使用将导致视力减弱、头晕目眩,产生眼部疾病等。 | |
爆炸损伤 | 欢乐圣诞树 | 欢乐圣诞树缺少安全操作必需的清洁保养说明及与玩具一起使用的电源配件的使用说明,可能导致儿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短路或爆炸的危险。 | |
化学性质伤害 | 化学性刺激 | 儿童大衣 | 呢大衣的染色牢度差,染料分子等化学物质可能会被皮肤吸收,对人体造成伤害。 |
过敏反应 | 儿童羽绒服 | 羽绒服的pH值过高,容易破坏皮肤的酸碱度平衡,儿童在穿着过程中通过触摸等行为刺激皮肤,引起皮肤过敏。 | |
昏迷和麻醉 | 婴儿奶嘴 | 婴幼儿频繁接触挥发性有机物超标的奶嘴,可能会产生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损害免疫系统等。 | |
致癌 | 童鞋 | 童鞋内垫的甲醛含量超标,甲醛被列为是一种“疑似致癌物质”,可通过呼吸道吸入、人体皮肤摄入,引发过敏反应、皮肤炎或是湿疹,可能致癌。 | |
器官系统损伤 | 儿童拖鞋 | 拖鞋鞋底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会损害男性生殖能力,对免疫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伤害; 鞋底的镉含量超标,儿童在穿着过程中,重金属镉可以通过皮肤接触进入体内,且会不断积聚在肝、肾、胰腺、甲状腺和骨骼中,不易排出体外,可能会导致贫血、高血压、神经痛、骨质松软、肾炎和分泌失调等病症,甚至会导致肾脏器官等发生病变,影响人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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