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产者?

来源 :    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

日期 :   2019-07-30

  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条所示:生产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消费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明的企业。从中国境外进口消费品到中国境内销售的企业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授权机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生产者。

  针对国内生产、销售的消费品,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责任主体。生产者既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名称或商标)设计、制造产品,也包括委托他人设计、制造产品但以自己名义(名称或商标)颁发产品合格证明销售产品的企业。

  针对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消费品,进口商或进口缺陷消费品的授权机构视同为生产者。“进口商”指将产品自境外进口到中国境内的企业。“授权机构”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已获境外生产者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