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本站
日期 : 2025-03-10
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好转,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我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委托检测费实行减半收取,具体措施如下:
一 、减半政策实施期限
1. 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二、适用范围
产品委托质量检验检测。
三、注意事项
1. 省内小微企业办理委托检验时提出减收申请,检测中心受理人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符合条件的直接减免(可登录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核实进行快捷查询,网址http://xwqy.gsxt.gov.cn/home?df=32);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委托检验时提出减收申请,根据营业执照认定,符合条件的直接减免;
3. 在减半政策实施期限内,多次办理业务的,仅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承诺书)。
四、减半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胡宇 联系电话:025-86602178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3月10日